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各专业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各专业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我院教务处的工作安排,2020-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正式启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(一)教材选用原则
1、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材、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教材、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、国家规划重点教材、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。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优秀教材而使用推销或包销的劣质教材。
2、选用教材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,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。
3、教材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能反映本学科最新成果,有利于学生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。
4、选择的教材适用性要强,每门课程选报一种教材,不同课程不能选用同一种教材,选报的教材难易程度要与学生实际接受能力相匹配,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5、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高质量教材,保证教材的先进性,要注重教材的时效性。
(二)教材选用程序
1、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际教学需要,提出选用教材意见。
2、教研室主任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,确定合适教材,签字确认后,由各二级学院(部)教学秘书整理、汇总,由各二级学院(部)院长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教材科。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)。
3、教材的选用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。教材经选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擅自变更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,必须由教研室主任写出变更理由经分院(部)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。
(三)教材选用投诉
教务处教材科随时接受教材选用方面的投诉,对任课教师或学生反映的关于教材选用方面的各种问题,如教材的质量问题、教师擅自指定、推销、包销教材等情况,将查明原因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(四)教材征订时间
1、18级19级教材的征订时间:6月22日至7月2日
2、2021级新生教材征订时间:8月底至9月初。数量由教务处教材科根据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征订。
为了维护和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请各院(部)重视并做好教材征订工作。
教务处
2020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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